情侣购房,必须知道的27(13&14)个法律知识!值得收藏!

  • 来源:法律公园
  • 作者:天津瀛略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23-02-14

作者:熊 燕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三级高级法官

 

爱情是火热的,购房却要理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婚恋不同阶段、各种不同出资组合及产权登记模式可能隐含的13&14个法律要点。愿大家看清婚恋买房的真相后,依然幸福长久!

 

一、自身有出资能力的情侣们请看

 

 

 

二、由父母出资的情侣们请看

 

 

三、对情侣们通用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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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法律要点

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与最终产权登记时间相隔较长,在此期间,婚姻状态发生变化。
a.产权登记时间是购房合同正常履行的结果,一般不以该时间点作为判决房屋是否婚内取得的依据;
b.离婚时尚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若双方对房屋所有权有争议宜协商解决或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行诉讼解决。

 

房产登记上有夫妻及双方未成年子女外的第三方
离婚诉讼时一般不予处理,夫妻可另案析出第三方份额后再分割夫妻共有部分。

主张父母出资系借贷关系

a.《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对父母出资认定是对一方或双方赠与的规定,以实际出资时各方意思表示不明为前提,系从我国实际社会生活的常理出发所作的推定;
b.若有证据(出资父母直至离婚诉讼才作出的“不是赠与”的陈述或证明,尚不充分)证明就父母出资形成的是借贷关系,则不适用上述推定,结合出资用途一般认定该出资系夫妻共同债务;
c.若父母出资成立借贷关系,则该部分金额对应的出资,认定系夫妻各半所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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