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老赖”利用亲属支付宝微信银行账户收付款、乘坐飞机高铁,判刑!

  • 来源:法律公园
  • 作者:天津瀛略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26-02-06

正文

 

2026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首场新闻发布会,主题是“人民法院以交叉执行为牵引 有效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文俊发布了2025年人民法院有效解决执行难典型案例。

 

其中,案例五、案例六、案例七非常具有代表意义。被执行人利用亲属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户收付款,违反限制高消费乘坐飞机、高铁等行为,构成拒执罪,被判刑。

 

案例五

 

借交叉执行深挖持续隐匿 以刑事追责促使案款履行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在交叉执行中因被执行人持续隐匿财产,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基本案情】

 

杜某与张某、李某(系夫妻关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张某、李某共同偿还杜某借款本金2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初期,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密山市法院终结执行程序。后因张某未按约定履行协议,密山市法院恢复执行,仅查询、扣划到1.3万元存款。因长期找不到张某,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为化解执行僵局,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将该案件指令至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鸡冠区法院通过全方位排查,发现张某有预谋、有步骤地实施转移、隐匿财产行为。张某在民事判决生效后将其承包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给邹某,并通过收取现金、使用他人银行卡、指定其他债权人代为收款等方式,分多笔收取、隐藏、转移转让款85万元;将其所有但登记在他人名下的牵引车出售,并使用亲属李某某银行卡收取11.5万元;在吉林省长春市经营麻辣烫店,以其亲属李某某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时通过使用李某某账号收款的方式隐藏经营所得,每月经营收入逾万元。期间,面对杜某家人急需用钱治病讨要欠款、法院强制执行催告,张某始终藏匿行踪、转移财产。

 

掌握张某涉嫌拒执犯罪线索后,鸡冠区法院将材料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张某这才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严重后果,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借款本金27万余元交付法院履行义务。鸡冠区法院经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张某相应刑罚。

 

【典型意义】

 

本案因被执行人隐匿行踪、转移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上级法院及时启动交叉执行,受指令法院通过全方位排查,发现被执行人有预谋、有步骤隐匿转移财产,造成严重后果。通过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责任,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既帮助债权人实现了胜诉权益,又彰显了国家强制力对司法秩序的保障。同时,警示潜在违法者司法裁判必须被尊重和履行,任何试图挑战司法尊严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六

 

深挖线索破隐匿财产 刑责威慑解薪酬困境

 

——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深挖被执行人利用亲属身份信息注册支付账户逃避执行,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基本案情】

 

郑某与张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郑某组织工人承建某工程。工程完工后,张某一直拖欠部分劳务费未予支付。郑某遂向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令张某向郑某支付工程劳务费23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面对法院的多次传唤调查,被执行人张某拒不配合,亦拒绝申报财产状况;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其仍无悔改之意,于拘留期满后继续采取拒接电话、拒回信息、避而不见的方式刻意逃避执行。同时,法院发现,申请执行人郑某及30余名工友因张某欠薪,生活处境非常艰难:工友易某因女儿长年瘫痪在床,急需这笔薪水维系全家基本生计;郑某经济条件本就拮据,在先行垫付部分劳务费给困难工友后,自身家庭生活开支亦陷入窘境。

 

为切实化解申请执行人及相关群体面临的困境,执行法院进一步拓宽调查维度,通过分析其此前交易流水、调查其日常活动轨迹,结合其他掌握的线索,发现张某在其本人微信账户被冻结后,转而利用刚成年儿子的身份信息注册并实际控制新微信账户,持续进行大额资金收支,流水远超其此前声称的“无收入”状况,且账户中存在多笔单次千元以上高消费记录,证明其具备履行生效判决的经济能力。张某通过借用近亲属身份隐匿收入来源、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高消费,拒不支付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逃避执行、对抗司法的意图明显,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团风县法院遂依法将张某相关犯罪线索移送至团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在刑事追责的强大威慑下,张某主动履行10万元还款且就剩余部分与郑某达成执行和解,随后投案自首。团风县法院经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张某相应刑罚。

 

【典型意义】

 

本案面对被执行人利用亲属账户隐匿财产的行为,团风县法院通过缜密调查、深挖线索,精准戳穿其“无履行能力”的表象,将被执行人涉嫌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启动侦查程序,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并依法定罪判刑,有效惩治拒执犯罪,维护司法权威。同时,通过追究被执行人的拒执犯罪,迫使被执行人还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有效保障了参加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案例七

 

违反限消令乘机高消费 入刑惩戒彰显司法零容忍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因被执行人多次恶意违反限消令,转移隐匿财产,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基本案情】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张某某与顾某借款纠纷案件中,向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顾某联系,责令其报告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顾某屡屡推脱,称自己不具备履行能力,一直未履行。为有效防止其财产不当减少,促使其主动履行,崇川区法院对顾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经张某某反映,顾某存在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情况。崇川区法院核查发现,顾某在明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且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况下,在限制消费期间多次以非法手段购买高铁、飞机票并实际出行,其中25次乘坐飞机前往阿联酋、新加坡等国家,并伴随有出入高档按摩店、大额游戏打赏等高消费行为,支出金额高达30余万元,甚至将高消费行为通过微信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挑衅,情节十分恶劣。此外,顾某在明知其账户被冻结的情况下,使用微信绑定其岳父、岳母银行账户的方式进行交易,共有100余笔单笔转账金额过万的流水,其中部分款项用于其个人消费。

 

崇川区法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上述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将上述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经公安机关协助,崇川区法院找到被执行人顾某,向其释明违反限制消费令以及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顾某意识到无法继续逃避债务,履行了全部债务。但其行为已造成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为了生计将车辆、房产抵押他人,靠拆借负债生活,一度失去生活希望的后果,应依法予以惩治。经崇川区法院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顾某相应刑罚。

 

【典型意义】

 

对恶意规避执行行为的重拳打击,既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对潜在违法者形成强大震慑效果。被执行人在已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况下,仍多次违规乘坐飞机,并在境外进行高档消费;通过绑定他人账户隐匿资产恶意逃避执行,性质恶劣,人民法院依法将该行为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对违反限制消费令,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等规避执行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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